清光绪七年(1881年)至宣统三年(1911年)本县划分为12团69联保,高船归大木团板桥铺乡管辖;民国20年,贺龙率红三军来到房县,开辟了以房县为中心的鄂西北革命根据地,建立县、区、乡苏维埃政权,高船归大木区孔家沟乡管辖;民国21年,红军撤离房县,旧政权复辟,本县划为8个区,高船归五区板桥乡管辖;民国25年,废联保为乡,仍为5个区,高船归五区板桥铺乡管辖;1949年1月,本县解放,8月起先后建立大木等10个区;1951年7月,调整区划,改村为乡,乡下为闾,高船划归板桥乡高船闾;1952年为房县四区高桥乡;1955年为房县大木区板桥乡辖管;1958年11月为大木公社板桥管理区桃岭、停舟、田野、高川、四川、青山、星光大队;1961年为大木区板桥公社辖管;1975年3月大木区板桥公社;1978年1月5日田野、星光合并为星光大队;1982年至1984年6月为为大木区板桥公社防空、绿化、光辉、青山、星光大队;1984年6月为大木区高船乡亭舟山村、靳家院村、高船村、青山村、星光村;1987年11月为板桥铺乡高船办事处亭舟山村、靳家院村、高船村、青山村、星光村;1989年4月,办事处改为管理区;2001年,机构改革,板桥铺乡合归大木厂镇,原星光村、高船村、青山村、靳家院村、亭舟山村合并为大木厂镇高船村,下辖10个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