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期,在此地设九道梁团上龛联保,此地隶属上龛联保。
民国时期隶属四区(区署上达河)平谷乡(乡公所在太平河)管辖,后改为太平河联保咸池保。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八里乡隶属十四区辖(1956年更名八里乡隶属九道区)。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成立咸池农业生产大队,隶属于九道人民公社八里管理区(1961年改称九道区八里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将咸水、瓦房、八里、义渡、关坪、九道、水田七个公社合并为九道公社。
咸池大队更名为咸池沟大队。
隶属于九道公社。
1984年设区建乡,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恢复区、乡、村基层政权组织。
咸池沟大队撤销,成立咸池沟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九道区咸池河乡。
1987年撤区并乡,隶属九道乡咸池河管理区。
2002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管理区撤销,将学堂沟、王家沟、咸池沟、桃园沟四个村合并为咸池沟,组成咸池沟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九道乡至今。
(2002年整组合村,四个小村合为一个大村,分别是学堂沟,王家沟,咸池沟,桃园沟,现统称为咸池沟村;2012年从新建设办公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