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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房县青峰镇梅花山村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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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建地方保甲乡里,设官民相兼的基层组织,查户籍教化,催祖斌徭役;清光绪7年(1881年)为加强统治、兴办民团组建军民相间的基层组织,改传统的保甲乡里制为团,联保甲制,设青峰联保,由东乡宜阳湾团管辖;民国20年(1931年)贺龙率红三军来房县,开辟均房苏区,建立苏维埃政权。

隶属青峰区苏维埃政府;1932年民国政权复辟(民国24年12月,第一区设为城内南街,此地隶属城关镇所辖;民国25年6月3日,废联保为乡,设梅花山乡,由城内南街城关镇管辖,此地隶属梅花山乡所辖。

1949年1月本县解放,8月始建立青峰区)。

1952年建立新政权,隶属青峰区陡口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成立梅花农业生产大队,隶属青峰公社陡口管理区(1961年更名青峰区陡口乡)。

1975年撤区并乡,将青峰、陡口、峪坪、五台四个公社合并为青峰公社,梅花大队隶属青峰公社。

1981年更名为梅花山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恢复区乡政权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成立梅花山村村民委员会,隶属青峰区陡口乡。

1987年撤区建乡,撤销青峰区,更名青峰镇,梅花山村隶属青峰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