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建地方保甲乡里,设官民相兼的基层组织,查户籍教化,催祖斌徭役。
清光绪7年(1881年)为加强统治、兴办民团组建军民相间的基层组织,改传统的保甲乡里制为团,联保甲制,设台口联保,由东乡宜阳湾团管辖。
民国23年,此地隶属青玉镇管辖;民国24年12月15日,撤销区公所,此地由青峰联保管辖;民国25年6月3日,废联保为乡,此地由青峰乡管辖;1952年建立新政权,此地隶属七区台口乡管辖;1958年11月11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的决定,设新堰农业生产大队,由青峰公社台口管理区管辖(1961年改称青峰区台口人民公社);1975年撤区并社,将玉堤、珠藏、榔口、台口、双沟五个公社合并为榔口公社,新堰大队隶属榔口公社。
1981年改称新堰坪大队。
1984年改革人民公社化体制,恢复区、乡基层政权和村民自治组织,成立新堰坪村村民委员会,隶属青峰区台口乡。
1987年撤区建大乡(镇),隶属青峰镇台口管理区。
2002年撤销管理区合村并组,将台口管理区所辖村合并,设立台口村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