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建地方保甲乡里,设官民相兼的基层组织,查户籍教化,催祖斌徭役。
清光绪7年(1881年)为加强统治、兴办民团组建军民相间的基层组织,改传统的保甲乡里制为团,联保甲制。
设青峰联保,由东乡宜阳湾团管辖;民国23年,此地隶属青峰区凡陡乡(陡口)管辖;民国24年(1935年)12月15日,撤销区公所,此地隶属陡口联保管辖;民国25年6月3日,废联保为乡,此地隶属青峰区陡口乡管辖;1952年建立新政权,此地隶属七区青峰区陡口乡管辖;1958年11月11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的决定,成立西山农业生产大队,隶属青峰公社陡口管理区(1961年更名青峰区陡口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青峰区撤销,将青峰、陡口、峪坪、五台四个公社合并为青峰公社,西山大队隶属青峰公社。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恢复区、乡政权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成立西山村村民委员会,隶属青峰区陡口乡。
1987年撤销区级建制,小乡并大乡,成立青峰镇,西山村隶属青峰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