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期,在此地设立獐洛河联保,称獐洛河市,隶属九道团。
民国23年(1934年)设巨宝乡,下坝为公所。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下坝乡政府,属十三区辖。
1956年隶属中坝区,区署设下坝乡。
1958年11月11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的决定,将原来的区、乡、高级农业合作社分别划分为人民公社、管理区和生产大队(公社属政社合一),成立下坝农业生产大队,隶属中坝公社下坝管理区;1961年隶属中坝区下坝公社辖。
1975年3月,撤区并社。
将三池、中坝、宝石、褚河、龙滩、下坝6个公社合并为中坝公社;1984年6月,撤销人民公社管理体制,设立区乡政权组织,成立下坝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中坝区下坝乡所辖;1987年10月撤区建大乡,设下坝管理区,由中坝乡管辖;2000年,撤下坝管理区,保留下坝村;2002年,小村并大村,将原下坝管理所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下坝村民委员会;2006年将三溪沟村并入下坝村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