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土地改革时成立互助组,合作社;1956年2月至1958年7月,现在的白衣庵村7、8组,前湖村4、5组,白马头村7组为联乐大队,行政属湖北省农科院管辖;1958年8月至1964年9月与现在的白马头村分开,划归永乐大队;1970年12月行政属贺岭公社管辖;1971年1月至1988年3月为范湖乡贺岭大队;1988年贺岭大队拆分为白衣庵村、枫树村、前湖村;2001年5月金水乡、范湖乡并入金口街道,属金口街道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