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1368-1644),程河隶属湖广省襄阳府襄阳县。
清宣统年间(1908-1912),隶属襄阳县第八区(双沟)辖。
1920年设区,为第十一区,属襄阳县管辖。
1930年属第五区(双沟)。
1932年为第九区。
1947年冬成立桐柏军区第三军分区程河爱国民主政府,属桐柏军区第三军分区辖。
1948年2月划归襄阳县辖,改称襄阳县第九区。
1949年1月,程河、双沟、朱集合并为襄阳县新七区(双沟)。
1950年4月程河从新七区中划出,设立程河区(辖朱集)。
1953年4月改称第十区。
1954年12月称程河区。
1956年3月并入双沟区,同年9月,复设程河区。
1958年9月改称乡(亦称红星人民公社)。
1958年12月程河、双沟合并为双沟人民公社。
1961年6月恢复程河区建制。
1975年11月改称程河人民公社。
1984年3月恢复区乡建制,改称程河区。
1987年9月原程河区辖陈庄乡、埠口乡共计13个村从程河划出,成立埠口乡。
2001年3月撤销埠口乡并入程河镇。
2001年12月属襄樊市襄阳区管辖。
2010年11月属襄阳市襄州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