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实行“新县制”,陶河隶属陶王岗村,属双沟区公所管辖;1949年属双沟区人民政府管辖;1955年建立初级社,1956转为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陶河仍隶属陶王岗管辖,属双沟乡(跃进人民公社)辖;1961年6月,属双沟区辖;1965年陶河从陶王岗大队分割出来,改称陶河大队;1968年”文化大革命“改为陶河大队革委会,属双沟区委会管辖;1980年复称陶河大队,属双沟区委会管辖;1984年改称陶河村民委员会,属双沟区辖;1985年区镇合并,属双沟镇辖。
该地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