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实行新县制,本地称高庄村,属张集乡管辖。
1949年属张集区管辖。
1955年成立初级社。
1956年转为高级社,取名为高庄高级合作社,属东津区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设高庄大队,属东津区管辖。
1959年实行镇社合一后,属东津人民公社管辖;1968年“文化大革命”时更名为高庄大队革委会,属黄龙公社管辖。
1980年划归双沟人民公社管辖。
1984年改高庄村,设高庄村村民委员会,属张家集区管辖。
1987年属张家集镇管辖,该地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