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桂花村 | 隶属:清明河乡 |
区划代码:420923202213 | 代码前6位:420923 |
行政区域:湖北省 | 地理分区:华中地区 |
行政级别:村 | 车牌代码:鄂K |
长途区号:0712 | 邮政编码:432000 |
城乡分类:镇乡结合区 | 分类代码:122 |
地名由来:
原名五七,后称桂花村。据《云梦县志》载:府河有一深潭,水质清纯,河堤有一棵桂花树,花落水中,香沁碧潭。清乾隆壬辰进士、工部侍郎许兆椿到此游后,留有五言绝句:“爱此一轮月,徘徊城上楼,桂花吹不落,敬人万家秋。”故名桂花村。
荣誉排行:
2022年3月,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命名桂花村为2022年度湖北省生态村。
2022年3月,湖北省爱卫会命名桂花村为2021年湖北省卫生村(社区)。
基本介绍:
桂花村原名五七大队,1981年依桂花潭地名更为为桂花大队。全村605户,2590人,1531亩耕地,7个自然湾,分设11个村民组。
桂花村位于府河桂花潭西岸,东以桂花潭公路大桥与城关镇黄湖社区相连,是从县城到清明河乡的第一村;南达白鹤口,与隔卜潭镇鞠堤村隔河相望;西接麻塑城,北到府河边。
民国期间,桂花村隶属白鹤乡,1946年隶属覆仁乡,建国初,隶属白鹤乡;农业合作化初期,隶属伍姓乡;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建立桂花大队和周陈大队,隶属白鹤管理区。1961年2月至1975年2月隶属白鹤公社。1970年底,桂花大队和周陈大队合并为五七大队。1981年五七大队依地命名,恢复桂花大队旧
历史沿革:
晚清时期(光绪年间)属石羊乡;民国时期(1923年)属第一区(县城);1937年并区后属第二区(义堂)德泽乡;1949年属新六区胡金店乡白鹤乡;1950年成立桂花村公所;1953年成立初级合作社;1956年转入高级社;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建立桂花大队和周陈大队,隶属上游(胡金店)公社白鹤管理区;1970年桂花大队和周陈大队合并为五七大队属胡金店区;1981年五七大队依地命名,恢复桂花大队旧称
周边相关:
桂花村附近有黄香纪念园、祥山博物馆、曲阳河公园、云梦桂花潭、云梦文峰塔、云梦县博物馆等旅游景点,有云梦白花菜、云梦鱼面、白合花菜、孝感糯米、胡金店水汽包子、白萝卜焖排骨等特产,有三节龙·跳鼓、云梦皮影、黄香孝行故事、汉川善书、三节龙·跳鼓等民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