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属艾侯国。
秦、汉属艾县。
自唐贞元十六年(800)至清末(1911),属分宁县、宁州、义宁州崇乡四十一都、四十二都。
1912年后,属义宁县。
1914-1949年,属黄龙区,设蒲口乡、西港乡。
1949年,属溪口区,分为陈坊、溪口、小溪、蒲口乡,并辖马坳区东岳乡的小部分。
1955年3月,并为溪口区,分设陈坊、溪口、蒲口、北岸4乡。
1958年9月,成立大椿公社和红旗公社,1959年,改红旗为溪口。
1960年3月,2社合并为溪口公社。
1961年6月,分为溪口公社和陈坊公社。
1966年4月,并为溪口公社。
1984年5月,撤社建溪口乡。
1993年1月,撤乡建溪口镇。
1995年12月,上庄乡并入溪口镇,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