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平南县大鹏镇高龙村龙街屯状元坡北面半山坡上
简介:据《平南县志》记载:“梁嵩,字仲邱,鹏化里龙街人,五代南汉国状元,弃官还乡,请蠲本郡丁赋,不受,惟请蠲本郡丁赋。”梁嵩纪念馆位于大鹏镇龙街村状元坡北面靠近公路的半山坡上,依山而建,于 1997年在梁嵩旧居遗址上重建,坐南向北,平面呈长方形,宽11米,长 18米,面积198平方米,二进三开间,砖木结构,抬梁式,悬山顶,面盖黄琉璃瓦,“二龙抢珠”脊饰,正面墙体贴青色瓷砖,后座主敬奉梁嵩塑像,2012年7月3日县人民政府(平政发[2012]5号)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