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妃灵应之记》碑,又称《天妃之神灵应记》碑,俗称“郑和碑”。大明宣德六年(公元1431年),正使太监郑和、王景弘和副使太监李兴、朱良等人在第七次出使西洋前夕,寄泊福建长乐以等候季风开洋,在重修长乐南山的天妃行宫、三峰塔寺并新建三清宝殿之后,镌嵌《天妃灵应之记》碑于南山宫殿中。碑以黑色页岩为料,高1.62米,宽0.78米,厚0.16米。
碑额书有小篆“天妃灵应之记”六字,其中二字残损。字框的上端及两侧阴镌线刻如意云气纹。顶端正中涌出一轮圆月。
石碑正文四周镌刻着缠枝蕃莲花纹。正文楷书直下计31行,首行68字,全文共1177字,除9字磨损外,尚可完整辨识。
碑文记述明永乐三年至宣德六年(公元1405年~1431年)间,三保太监郑和奉使统率远洋船队百余艘,以先进的航海技术七次下西洋的经历。这是研究郑和下西洋价值很高的实物史料。
该碑最早时立于长乐南山天妃宫内,后因天妃宫倒塌埋于荒土之中。1930年,一位农民在天妃宫遗址挖土时发现了石碑。时任长乐县长吴鼎芬立即派人将碑移到县署“思善斋”侧。吴鼎芬离任后,此碑又被荒草乱石掩盖。后来,时任长乐县长王伯秋找到了碑。抗战爆发,为免遭战争破坏,特将此碑运至南平保存。战后运回,移到现长乐师范附小院内,1961年,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新建碑亭加以保护。1985年建成郑和史迹陈列馆,石碑移置馆中。 2006年,经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圣寿宝塔附属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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