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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县国民政府机关及门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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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县国民政府机关及门楼为莆田市文物保护单位。

莆田县国民政府机关及门楼位于荔城区镇海街道文献社区荔城区政府机关大院,年代为1949年,为莆田市第九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建于1949年。坐北朝南,通面阔26.8米,通进深13.6米,总建筑面积364.48平方米。为和风式建筑,歇山顶,土木结构。面阔九间,进深二间,上下两层,基础石砌,主体角砖。前廊大门石雕雕刻较精美。该建筑处于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现作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使用。为研究莆田民国建筑提供了宝贵资料,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保护范围:东至外墙滴水外延1米,西至外墙滴水外延1米,南至主厅前廊滴水外延30米,北至外墙滴水外延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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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第九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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