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大楼位于涟水县小李集办事处殷庄村大楼组,原为当地一洪姓地主所建,为当时方圆几十里最高建筑物,百姓俗称“洪大楼”,解放后被政府没收,现为当地村民殷明贵房产,堆放杂物,无人居住,殷明贵在洪大楼西侧自建房屋居住。洪大楼为砖木结构,系圆作抬梁式砖木结构建筑,内原有木制楼梯,因年久腐朽,早已拆除,墙壁底部用条石砌筑,上用青砖砌墙,屋顶用青瓦铺设,建筑长11.65米,宽5.7米,是我县境内保存较为完好的古建之一。
洪大楼为第五批淮安市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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