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村遗址位于东经114°48′46.0″,北纬34°10′43.3″,海拨高度47.9米,太康县城偏西北王集乡西轩村轩村小学西侧,围地势稍高,面积3200平方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轩村遗址是一处龙山文化、商文化遗存,文化层厚1—3米。出土石器有石斧,陶器有甗、鼎、罐、碗、釜、盆等。陶质泥质灰陶居多,次为夹砂灰陶和泥质红陶。纹饰有方格纹、篮纹、绳纹。
现状:遗址西北端因取土破坏严重,余皆保存完好。
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以遗址上的地下筒形白灰标志(深1.5米)为坐标占,向东西各40米,向南22米,向北30米。一般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线为基线向四周扩展20米。
西轩村:西轩村…… 西轩村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