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氏园
现为市级文保单位,位于南柳巷38号。房主清代朱氏,开药草行。大门面西,门楼已毁。南为住宅,北为花园。住宅前后四进,三、四进已改建。花园已毁,今存残石。现用作居民住宅,保存一般。
延伸阅读:
·扬州市第一至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