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设立东河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东河生产大队,设立东河村村民委员会。
1950年至1952年为附城区南马行政村东河自然村,1953年至1955年为原附城区(三区)南马乡东河自然村,1957年为附城基点北马乡东河自然村,1958年至1960年为附城跃进公社东河管理区,1961年至1983年为附城公社东河大队,1984年至2000年为附城镇东河村委会,2001年将丈河乡并入附城镇,设立新的附城镇。
以原丈河乡、附城镇的行政区域为现附城镇的行政区域,至今为附城镇东河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