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设立庄里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庄里生产大队,设立庄里村村民委员会。
1949年为附城区庄里行政村,1950年至1952年为附城区城东行政村庄里自然村,1953年至1955年为原附城区(三区)盖城乡庄里自然村,1956年至1957年为附城基点大槲树乡庄里自然村,1958年至1960年为附城跃进公社庄里管理区,1961年至1983年为附城公社庄里大队,1984年至2000年为附城镇庄里村村民委员会,2001年将丈河乡并入附城镇,设立新的附城镇。
以原丈河乡、附城镇的行政区域为现附城镇的行政区域,至今为附城镇庄里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