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虹口乡上榜第三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2011年4月,环境保护部授予虹口乡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2014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都江堰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撤销紫坪铺镇、虹口乡和翠月湖镇,将紫坪铺镇和虹口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龙池镇管辖,将翠月湖镇所辖行政区域划归青城山镇管辖。
位于市区东北的白沙河中游。东西最大横距16.9公里,南北最大纵距34.8公里。东接彭州市,南连向峨乡、金凤乡、白沙乡,西南靠龙池镇,西北和北邻阿坝州汶川县,幅员面积348.4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50亩。境内最高峰(光光山)海拔4582米(也是全市最高点),最低点(白沙河谷棕花嘴)海拔920米。1999年,辖棕花、高原、光荣、深溪、燕岩、久红、虹口、红色、龙池、联合10个行政村、59个村民组,总人口6080人,其中 非农业人口200人;农业人口5880人。乡政府驻桐麻坎,亦称虹口场,西南距市区21公里。
虹口乡因古虹口场得名。乡境清代属蒲阳乡。1937年置虹口联保,1940年复并入蒲阳乡,1942年从蒲阳析出置为下坪乡,1945年更为虹口乡,1953年虹口乡分置为虹口、深溪两乡。1958年9月,两乡分别建立为人民公社,同年11月,两公社合并建立为虹口人民公社。1983年12月,改为虹口乡。
乡境除白沙河谷有少量冲积阶地外,全为高山峡谷地貌。由于未受第四纪冰川的直接影响,中国--日本森林植物亚区、中国--喜马拉雅森林植物亚区的动、植物都有分布,有高等植物3000多种,野生资源动物200多种,其中列入国家珍稀、濒危保护名录的动植物各30多种。北纬31°10′以上、即联合村以上205.2平方公里地域,为都江堰市原始林区,是成都平原的一道天然的绿色屏障。该区有林地面积122.4平方公里(占全市森林面积的38.6%),森林覆盖率达66.23%,有活立木蓄积182万立方米。其余为灌丛和高山草甸,原始森林植被景观极具特色。1998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为国家级龙溪--虹口自然保护区。
乡境有紫(坪)宽(彭州市宽河坝)公路穿越,公路总长15公里,其中水泥路面12公里。有村道13条,总长51公里,一般宽度为3至4米。1999年实现村村通电话目标。
虹口乡是都江堰市的重点林区乡镇,历史上木材及其林副产品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解放以来,全市每年几千上万立方米的木材采伐计划也主要由虹口乡完成。随着森林资源的日益枯竭和国家禁止天然林采伐命令的落实及自然保护区的建立,老百姓靠卖木材过日子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抓紧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转变群众观念已成为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