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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清溪镇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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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境夏商周时,为古蜀国领地。

秦朝时属蜀郡,汉朝属犍为郡南安县(今乐山),汉通西南夷后,于清溪镇设清溪驿。

两晋南北朝基本沿袭旧制。

北周属戎州(今宜宾),保定三(563年)年,今犍为县境置沉犀郡,辖武阳县,镇境属之。

沉犀郡郡治一说在岷江东岸,一说在今清溪镇沉犀坝。

隋朝开皇三年(583年),沉犀郡废,改武阳县为戎州犍为县,镇境属之。

唐朝永徽元年(650年),于今清溪镇,在始置惩非镇。

唐朝上元元年(674年),改犍为县属嘉州,镇境属嘉州犍为县并沿袭到今。

宋朝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始为犍为县治所,至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作县治所共历360年时间。

明洪武九年(1376年),因清水溪流过,旧有清溪驿,遂改名清溪乡,后改清溪镇。

1910年,改为德裕镇。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复改为清溪镇,辖36保。

1953年,土改时分置为清溪镇(只辖街道居民)、龙马乡、永乐乡、沉犀乡、公益乡、四平乡、永安乡、新建乡。

1955年12月,撤销新建乡,将原孝姑15保、榨鼓第9保分别划入孝姑、榨鼓两乡,其余并入四平乡。

1956年3月,永乐乡和沉犀乡并入龙马乡。

公益乡、永安乡并入四平乡,清溪镇仍只辖街道。

1958年9月,龙马、四平、麻柳、九井4乡和清溪镇合并建立清溪人民公社。

1959年7月,撤销清溪人民公社,分置为清溪镇(只辖街道)和龙马、四平、麻柳、九井4个公社。

1962年7月分别从四平、孝姑、榨鼓划出原新建乡辖地建立新建人民公社。

1981年9月,新建公社更名为南岸公社,龙马公社更名为洛江公社。

1990年1月,撤销洛江乡并入清溪镇。

1992年8月,撤销四平乡和南岸乡并入清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