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新疆 > 伊犁州 >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 海努克镇

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海努克镇

[移动版]
地名:海努克镇隶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区划代码:654022106代码前6位:654022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地理分区:西北地区
行政级别:镇车牌代码:新F
长途区号:0999 邮政编码:835300
辖区面积:约180平方公里人口数量:7000人
人口密度:39人/平方公里
下辖地区:6个行政村
代码城乡分类简介
海努克村~200乡中心区
因海努克银顶寺得名。《西域同文志》云:“清乾隆二十五年,办事大臣阿桂由阿克苏带“回子”三百名,安置于伊犁海努克之地,分拨垦种,始成海努克村。”海努克,…[详细]
阿热吾斯塘村~201乡中心区
因境内有同名渠而得名。阿热吾斯塘,意为“中间渠”。…[详细]
琼布拉克村~202乡中心区
因泉而得名。琼,意为“大”。布拉克,意为“泉”。…[详细]
切吉村~203乡中心区
切吉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10,为乡中心区。…[详细]
托普亚尕奇村~204村庄
因民国年间一户维吾尔族农民在此建庄定居造植一片小树林,故名。托普亚尕奇,意为树林。…[详细]
向阳村~205村庄
向阳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地名由来:

海努克,蒙古语,意为犏牛。

基本介绍: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辖乡。1958年属东光公社,1962年析出成立海努克公社,1964年更名为向阳公社,1978年复称海努克公社,1984年改乡。位于县城东,距县城22公里。面积180平方公里,人口0.7万,有维吾尔、哈萨克、回、汉、锡伯、东乡、乌孜别克、柯尔克孜等民族。有切吉河等山水资源。辖海努克、切吉、阿热吾斯塘、托普亚尕奇、琼布拉克5个村委会。境内蕴藏有煤、石英等矿产资源。盛产贝母。经济以农业为主,农牧结合。古迹有元代蒙古金城“海努克古城”遗迹、准噶尔“银顶寺”遗迹、“夏尔巴格”(金色果园)、乌尔坦驿站等。

历史沿革:

1950年,属一区。

1958年,与五区合并成立东光公社。

1962年,析置海努克公社。

1964年,更名向阳公社。

1978年,更名海努克公社。

1984年,撤社建海努克乡。

2018年撤乡建海努克镇。


以下地名与海努克镇面积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