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以前部分居民点已建村。
清乾隆始归属丽江府通甸西山约,晚期为丽江县兰州里,民国初归属兰坪州(县)通甸里,1921年划属第三区上兰里,时有分江和黄木场两个村。
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隶属第二区乐天镇,治所设在今剑川县上兰乡乐天街;1940年12月推行乡镇保甲制,华茂场(黄木场)、盖场2个村编为上兰乡第十三保,分江、华松场(黄松)2个村编为上兰乡第十四保,直至解放初期。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以原上兰乡镇第十四保之分江和第十三保之华茂场、盖场为区域成立第二区上兰片分华乡,后雅化为“丰华乡”,乡政权驻分江村。
1957年上兰片划归剑川县时,将丰华乡归属通甸片。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属通甸公社丰华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2年4月设立第一区通甸片丰华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通甸区革命委员会丰华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通甸公社革命委员会丰华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通甸区丰华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通甸乡丰华村公所,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称丰华村民委员会,2002年1月通甸乡改称通甸镇,下辖6个自然村,编为7个村民小组。
村委会驻黄木村,自得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