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名:夹河村 | 隶属:侯庙镇 |
| 区划代码:410927101219 | 代码前6位:410927 |
| 行政区域:河南省 | 地理分区:华中地区 |
| 行政级别:村 | 车牌代码:豫J |
| 长途区号:393 | 邮政编码:457000 |
| 城乡分类:村庄 | 分类代码:220 |
| 人口数量:约601人 | |
地名由来:
清咸丰十一年(1861)由孟、黄、刘几户来此居住建村,当时村之间有条河流取名夹河。
基本介绍:
夹河村位于台前县侯庙镇,距台前县城15公里,距侯庙镇政府2.5公里,耕地面积418亩。南邻武楼,北临翟庄,西邻国庄,东临苗口村。
夹河村自孟姓始迁至今,先后有孟姓,周姓,刘姓在此定居。全村共有2个村民小组,现有147户,601人,党员20名,预备党员4名,其中低保10户16人,有残疾证16人,劳动力人数300人,外出务工人数80人,妇女人口数110人,参加合作医疗人数601人,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60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0人。
夹河村与许集村、国庄村、郭芦村、翟庄村、孟庄村、苗口西一村、二合村、苗口西二村、徐岭村、苗口中村、孙洼村、苗口东村、杨口村、邢庄村相邻。
历史沿革:
原属山东省寿张县二区。
1949年属平原省。
1952年随县区回归山东省。
1958年为寿张县侯庙公社夹河大队。
1963年为寿张县侯庙区夹河大队。
1964年随侯庙区划归范县,隶属河南省。
1968年为范县侯庙公社夹河大队。
1974年为范县台前办事处侯庙公社夹河大队。
1978年为台前县侯庙公社夹河大队。
1984年为侯庙乡夹河村民委员会。
1999年属侯庙镇。
周边相关:
夹河村附近有敕修河道功完之碑、张公艺墓、八里庙治黄碑刻、台前金水国家湿地公园、晋王城遗址、将军渡(晋冀鲁豫野战军渡黄河纪念地)等旅游景点,有吴坝大蒜、台前小尾寒羊、台前大蒜、台前小麦、台前小尾寒羊、粘面墩等特产,有大平调、濮阳东北庄杂技、南乐目连戏、清丰麦秸画、河南曲剧等民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