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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回龙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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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野人谷
地名:回龙乡隶属房县
区划代码:420325211代码前6位:420325
行政区域:湖北省 地理分区:华中地区
行政级别:乡车牌代码:鄂C
长途区号:0719 邮政编码:442000
辖区面积:约127.9平方公里人口数量:约2.5万人
人口密度:约195人/平方公里
下辖地区:7个行政村
代码城乡分类简介
十三村~200乡中心区
十三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10,为乡中心区。…[详细]
红星村~201村庄
红星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红卫村~202村庄
红卫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二十村~203村庄
二十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红旗村~204镇乡结合区
红旗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122,为镇乡结合区。…[详细]
黑樟沟村~206村庄
黑樟沟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古桥沟村~207乡中心区
古桥沟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10,为乡中心区。…[详细]

地名由来:

境内有一山梁蜿蜒回折。由南向北伸向河流,恰似一条巨龙。龙头却向山上回头。古人曰:“回龙顾祖”。此山名为回龙山,以山的名称命名回龙乡。

基本介绍:

回龙乡

历史沿革:

明清时期,设两河口联保,属南乡沿观堰辖;1952年8月,设碾盘乡,归九区所辖。

1956年归桥上区所辖。

1956年设碾盘管理区。

1958年成立碾盘公社。

1970年3月,成立回龙区,将桥上区的碾盘公社,长胜区的百家公社及军店区的泗河公社所辖区域划归新成立的回龙区管辖。

1975年改称回龙公社,辖11个生产大队。

1984年设立回龙区,辖红旗、红星、红卫三个乡。

1987年9月改称回龙乡,辖三个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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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2个地名与回龙乡同名:

以下地名与回龙乡面积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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