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时期,刘猴属荆州之域,西周(前1046-前771)时期是罗国所在地,春秋战国时期(前770-前221)归于楚,秦朝、西汉、东汉均属南郡,三国时期(220-280)是蜀地。
自唐(618-907)以来,刘猴受荆门县(清乾隆年间名为荆门直隶州)所辖。
清同治七年(1868),荆门境内编为12村,59里,刘猴属望乡村(望乡村辖4个里,有村镇14个)。
清朝末年(1912)废村设乡。
光绪年间(1874-1908)刘猴属北乡。
民国元年(1912),刘猴为荆门县第二区之一部分,区公所设置于刘猴集。
1939年,刘猴集、董集分别设联保办公处。
1941年实行新制,废区,将“联保”改为乡,刘猴联保与董集联保合并为刘猴乡,原联保所辖的各保也进行了重组,刘猴乡共辖9个保。
1912年,李垱属钟祥县之丽元区,1934年为钟祥县胡集区所辖的三民乡,1941年更名为丽元乡。
1948年,中共江汉军区在荆门、钟祥、宜城的边界地区建立革命政权,名为荆钟宜县,刘猴、董集、李当同属刘仙区所辖。
1949年1月,撤销东山区,将李家垱、董家集划归刘猴区。
刘猴区下设刘猴集、李家垱、董家集3个乡。
1951年7月,刘猴区更名为“宜城县第三区”,区公所迁至李垱街,同时对行政区域和下级机构进行了调整。
1956年1月,宜城第三区更名刘猴区。
同年3月刘猴区党政机关统称为“第三指导组”(而非区党委、区政府),指导辖区内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建设。
区以下分为灯塔(刘猴)下辖9个高级社、光明(李垱)下辖11个高级社、远景(董集)下辖8个高级社三部分,未后缀行政机构名称。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刘猴区(第三区)改为刘猴公社,辖刘猴、李垱、董集三个管理区。
1962年,恢复“宜城县第三区”名称,原管理区改称为公社,俗称“小公社”。
1974年,撤销区制,将刘猴区划分为刘猴、李垱两个公社,原董集小公社的洪岗、杨湾、黄金、云台及董集街划归刘猴公社,胡坪、付咀、赵咀等三个大队划归李垱公社。
另将原刘猴公社的三里大队、前程大队划归李垱公社。
1979年三里大队、前程大队重新划归刘猴公社。
1984年,刘猴公社更名为刘猴镇,李垱公社更名为李垱乡。
2001年4月,刘猴镇与李垱乡合并为刘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