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时期,刘猴属荆州之域,西周(前1046-前771)时期是罗国所在地,春秋战国时期(前770-前221)归于楚,秦朝、西汉、东汉均属南郡,三国时期(220-280)是蜀地。
自唐(618-907)以来,刘猴受荆门县(清乾隆年间名为荆门直隶州)所辖。
清同治七年(1868),荆门境内编为12村,59里,刘猴属望乡村(望乡村辖4个里,有村镇14个)。
清朝末年(1912)废村设乡。
光绪年间(1874-1908)刘猴属北乡。
民国元年(1912),刘猴为荆门县第二区之一部分,区公所设置于刘猴集。
1939年,刘猴集、董集分别设联保办公处。
1941年实行新制,废区,将“联保”改为乡,刘猴联保与董集联保合并为刘猴乡,原联保所辖的各保也进行了重组,刘猴乡共辖9个保。
1912年,李垱属钟祥县之丽元区,1934年为钟祥县胡集区所辖的三民乡,1941年更名为丽元乡。
1948年,中共江汉军区在荆门、钟祥、宜城的边界地区建立革命政权,名为荆钟宜县,刘猴、董集、李当同属刘仙区所辖。
1949年1月,撤销东山区,将李家垱、董家集划归刘猴区。
刘猴区下设刘猴集、李家垱、董家集3个乡。
1951年7月,刘猴区更名为“宜城县第三区”,区公所迁至李垱街,同时对行政区域和下级机构进行了调整。
1956年1月,宜城第三区更名刘猴区。
同年3月刘猴区党政机关统称为“第三指导组”(而非区党委、区政府),指导辖区内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建设。
区以下分为灯塔(刘猴)下辖9个高级社、光明(李垱)下辖11个高级社、远景(董集)下辖8个高级社三部分,未后缀行政机构名称。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刘猴区(第三区)改为刘猴公社,辖刘猴、李垱、董集三个管理区。
1962年,恢复“宜城县第三区”名称,原管理区改称为公社,俗称“小公社”。
1974年,撤销区制,将刘猴区划分为刘猴、李垱两个公社,原董集小公社的洪岗、杨湾、黄金、云台及董集街划归刘猴公社,胡坪、付咀、赵咀等三个大队划归李垱公社。
另将原刘猴公社的三里大队、前程大队划归李垱公社。
1979年三里大队、前程大队重新划归刘猴公社。
1984年,刘猴公社更名为刘猴镇,李垱公社更名为李垱乡。
2001年4月,刘猴镇与李垱乡合并为刘猴镇。
闂傚倷鑳舵灙缂佺粯鍔欏畷銏ゅ冀椤愩儱小濡炪倖甯掔€氼剛绮婚敐澶嬬厵閻庢稒岣块惌瀣磼椤曞棙瀚� 闂傚倷娴囨竟鍫熴仈缁嬫娼栧┑鐘崇閻掗箖鏌熺紒銏犳灈婵☆偅锕㈤弻锝夋偄缁嬫妫嗙紒缁㈠幐閸嬶拷 闂傚倷鑳舵灙缂佺粯鍔楃划鏃堟倻閼恒儱鍓瑰┑掳鍊撻懗鍫曟偟閸洘鐓熸俊銈傚亾闁绘锕敐鐐烘晸閿燂拷 缂傚倸鍊搁崐鎼佸疮椤栫偛鍨傜憸鐗堝笚閸嬬喐銇勯弽顐粶閻熸瑱绠撻弻娑㈩敃閿濆洨鐓傜紓浣割儜閹凤拷 闂傚倷鑳堕幊鎾绘偤閵娾晛鍨傚┑鍌涙偠閳ь剙鎳橀弫鍌炴偩瀹€鈧幊婵嗏攽閻愭潙鐏︽い鏇嗗洦鏅搁柨鐕傛嫹 |
闂傚倷娴囨竟鍫熴仈缁嬫娼栧┑鐘崇閻掗箖鏌熺紒銏犳灈缂佺媴缍侀弻鐔衡偓娑欋缚閻绱掗鍡欑暤闁哄被鍔岄埥澶愭惞椤愩埄浼� QQ闂傚倷鐒︾€笛囧礃婵犳艾绠柨鐕傛嫹2642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