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龙护林碑位于会泽县老厂乡卡龙村委会东南约300米处的耕地旁。
碑坐南向北,砂石质地,长方形。高1.45米、宽0.73米、厚0.13米。碑上端切去左右两角。碑座为长方形。长0.87米、宽0.6米、厚0.3米。碑文为云南巡抚部院下发的通知。碑文左行直书,楷体阴刻,凡16行,每行4~33字不等,共计420字。内容为清同治六年(1867)云南巡抚岑毓英统兵到猪拱箐,途经会泽老厂黑露甲梁子,目睹各山树木稀少,便访问村民,得知因铜厂冶炼大量砍伐树木所致,知非长久之计,于是用本人养廉银200两交与当地官府购买松子,令四乡承领种植。由于当时地方不靖,官府未能遵照落实。清光绪二年(1876),云南省巡抚部院得知此事,便催令绅民分种四山。考虑到当地因采办京铜,担心再次砍伐林木,便严令封山护林事宜。
碑立于清光绪四年(1878),对研究清代中晚期曲靖北部滇铜过度开采冶炼,环境遭到破坏,云南省倡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恢复环境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1986年12月,会泽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