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雄文庙大成门位于罗平县人民医院内。大成门坐西向东,现存文物主体包括大成门和耳房,占地面积540平方米。
大成门,重檐硬山顶穿斗式土木结构。5开间,通面阔25.5米、进深12米、通高9米。明间一底二楼,翘角飞檐,前设11级石台阶。明间内凹,外置2.1米宽走廊,内置6扇雕花格子门,后部设木质楼梯。檐柱顶端楔(锲)有镂空花草角饰。三楼为歇山顶穿斗式木结构方形单间房,檐下前设6扇窗、后设9扇,两侧为木板裙。正梁有红、黑2色题款,红色题款为“罗平县县长魏泽民督修、师范校长庄兴楚监侯”;黑色题款为“中华民国(红色)二十三年古历三月初十日立”。次间和稍间一底一楼,单檐。
耳房,位于大成门南北两侧,单檐硬山顶土木结构,一底一楼。均为3开间,通面阔12米、进深10.5米、通高5米。明间内收形成宽1.85米走廊,2次间设走廊相向开门,2檐柱下置八边形长方体石柱础。
罗雄文庙始建于明万历十九年(1591),后遭兵燹。清康熙年间曾几次迁移。清乾隆二十年(1755)在现址重建。1973年罗平县医院迁入文庙后,主体建筑被拆除,仅遗留大成门及耳房。2001年县政府投资修缮大成门及耳房。罗雄文庙为研究明、清时期的礼制建筑及其风格提供了重要实物资料。
1986年7月,罗平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