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让墓碑原存于宣威市第一中学校园内大成殿后檐墙上。
碑坐东向西,石灰石质,共2通。碑呈长方体,各高0.76米、宽0.28米、厚0.28米。碑正面及侧面打磨过并刻有文字,背面未打磨。第一通侧面刻“□□□百代”,第2通侧面刻“威烈振千秋”。碑文楷书阴刻,直书左行,凡25行,每行15~31字不等,共700余字。
碑立于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碑文记述了耿让先祖耿炳文(注:碑文记述耿炳文为耿兴之父,有误。据2010年3月耿兴墓出土墓志记载,耿兴之父为耿思)及其子耿兴的事迹和耿让本人的生平。2017年碑被搬迁至宣威市博物馆保存。碑四边均有残损。
耿让(1611~1695),早年镇压过明末东川农民起义,清朝建立后,又为清政府开国平边效力,为“身历两朝繁剧之事”的人物。
1986年11月,宣威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