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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可巡检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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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可巡检衙署为曲靖市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宣威市倘塘镇人民政府办公楼西北侧15米处。建筑坐东北向西南,由前后2个四合院组成,占地面积860平方米。建筑均为一楼一底,小青瓦屋面。

前院,由过厅、南北厢房组成。过厅,单檐悬山顶抬梁式土木结构。5开间,通面阔18.45米、进深6.3米。南北厢房,低于正房约3米,结构布局相同,单檐硬山顶穿斗式土木结构。3开间,通面阔10.9米、进深5.6米。过厅明间作为前后院通道,与前院宽约3米的11级台阶连通,形成前堂后寝的格局。

后院,建于高约3米的台基上,由正房、南北厢房与前院过厅围合形成四合院。后院正房、南北厢房,均为单檐悬山顶穿斗式土木结构。正房4开间,通面阔15.8米、进深7.1米。南北厢房结构布局相同,3开间,通面阔11米、进深4.05米。

倘可巡检衙署为清代中晚期所建。据《宣威县志稿》记载,倘可巡检“年中两处分驻,其公廨榜曰:‘宣威州倘可巡政厅’,告下之文,则署为‘宣威州佐堂’。”中华民国2年(1913),宣威州改为宣威县,倘可巡检改称倘可县佐,即以衙署为治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取消县佐建制,衙署为倘塘乡人民政府驻地。1960年,衙署前照壁、大门被拆除,其余建筑保存完整。后因前院厢房山墙及后檐墙损毁严重,改建为砖墙。

倘塘作为五尺道必经路段,是中原通往云南的主要通道。因此,历代设有驿站,并设驿丞管理。明洪武十五年(1382),沿宣威境内驿道划出一线辖地,置卫所屯军,称“乌撒卫后三所”,隶贵州都指挥司乌撒卫,倘塘为后所军屯铺。清顺治八年(1651),改归沾益州管辖。清雍正八年(1730),裁威宁州后所屯赋入州,驿务归宣威州官管理,并将可渡驿驿务划归倘塘驿丞管理。清雍正十一年(1733),裁驿丞,设可渡巡检,兼管倘塘、可渡二驿事务,自此改称“倘可巡检”。倘可巡检衙署是目前曲靖境内保存较为完整的古代衙署,对研究清代官制建筑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证据。

2002年12月,曲靖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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