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世祖条教生员卧碑位于宣威市城南端第二小学内。
碑坐东向西,石灰石质,横长方形。横长1.46米、高0.8米、厚0.15米。碑文楷书阴刻,直书左行,凡29行,每行2~24字,共计475字。碑文书写规整秀丽,镌刻精细。内容为清世祖规范生员人格培养的8条规定。即:要受教父母;要立志成为忠臣清官;要居心忠厚,正直读书,不得心术--;不许巴结结交势要以图进身;要爱身忍性,不干预他人词讼;要尊敬师长;不许生员上 书-陈言干预军民利病之事;不许纠党立盟结社。碑身四周刻饰云龙图案(上下各有1组二龙戏珠,左右各饰1条云龙)。碑由宣威州知州题授威远同知饶梦铭、曲靖府宣威州事候补知州廖景明、拣选知县预补宣威州学学正陈云龙刻立。
碑立于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五月。碑反映了清代早期朝廷对教育的重视情况,是研究曲靖清代教育状况的重要实物资料。
1986年11月,宣威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