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属揭阳县地,后分属海阳、揭阳、潮阳管辖。 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置澄海县。 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妈屿岛改属澄海县辖,龙湖地域全为澄海县辖地。 1958年至1983年,龙湖地域分别由澄海县和汕头市郊区或全部或部分乡镇交替管辖。 1981年7月,在龙湖地域创办经济特区。 1986年9月,撤销汕头市妈屿旅游管理处,将妈屿岛划归汕头经济特区管辖。 1991年9月,汕头市辖区行政区划调整,设立汕头市龙湖区。 1992年7月,龙湖区区域调整,设置龙湖、金霞、珠池、新津4个街道和下蓬镇。 2001年12月,在龙湖区成立金霞街道、鸥汀街道。 2003年1月,将澄海市的外砂、新溪两个镇等划归龙湖区管辖。 |
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以前属揭阳县。 同年正月置澄海县,金平地域属潮州府澄海县鮀江都、鳄浦都、蓬洲都三都之地。 1921年,成立汕头市,金平地域分属汕头市市政厅(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第四区)及澄海县(鮀浦区、鳄浦区和下蓬区一部分)。 1958年3月,澄海县鳄浦区和下蓬乡划归汕头市郊管辖,金平地域全部属汕头专区与汕头市管辖。 1965年6月,金平地域又分属汕头市和澄海县管辖。 1974年11月,金平地域全部属汕头市管辖。 1984年,金平地域分属汕头市的安平区、同平区、公园区、金砂区和郊区。 1991年10月,汕头市辖区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原各区,成立金园区、升平区。 2003年1月29日,国务院批复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调整汕头市行政区划。 撤销汕头市升平区、金园区,设立汕头市金平区。 |
濠江地域,远古时部分地方处于大海之中,后逐渐成陆。 夏商周时为扬越僻远之地。 濠江区人文历史悠久,濠江先民从1700多年前就开始在这里生活。 自秦至两汉及西晋期间,濠江地域属揭阳县管辖。 至晋安帝隆安元年(397),潮阳置县,濠江为潮阳辖地,后历经隋唐,再至宋元明清,濠江地域基本一直属于潮阳县辖地。 宋末元初,潮州刺史陈憺迁居濠江西岸,创河浦乡,为濠江区的人文历史书写了浓厚一笔。 清朝初期,郑成功部将在达濠开辟商埠,从事反清复明,从此濠江地域商贸繁华。 至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清廷在达濠驻军建城,自此,“达濠城”声名渐响。 至1913年以后,濠江境域分为达濠、礐石、河浦三部分建置状态,仍属潮阳县管辖。 新中国成立后,濠江地域大部先后属潮阳县和汕头市郊区管辖。 1984年1月,达濠镇与原礐石人民公社合并成立汕头市达濠区;1994年4月,成立河浦区。 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达濠区与河浦区合并成立汕头市濠江区,沿用至今。 |
秦汉时期属南海郡地。 西晋太康三年(282),置南康郡,以揭阳为属县,潮阳地属揭阳县。 东晋咸和元年(326),设东官郡,揭阳县属之。 东晋隆安元年(397),正月,分东官郡揭阳县地立义安郡,始置潮阳县。 隋开皇十年(590),义安郡改为潮州。 隋大业三年(607),又改为义安郡。 唐武德四年(621),复称潮州,此期间潮阳一直属潮州。 永徽元年(650),潮阳县并入海阳县。 先天元年(712),复置潮阳县。 元和十四年(819),迁潮阳县治于新兴乡棉阳(今棉城)。 五代时期至北宋至道三年(997),潮阳县仍属潮州。 北宋宣和三年(1121)设置揭阳县,潮州辖海阳、潮阳、揭阳县,史称“三阳”。 南宋绍兴二年(1132),潮阳再度并入海阳。 绍兴十年(1140),复置潮阳县。 明嘉靖四年(1525)起,地域内部分归属有所变动。 直至清代,潮阳仍属潮州府。 清承明制,建制一直未变,但其隶属名称其间变动频繁。 民国期间,潮阳先后属广东省都督府、广东省巡抚使署潮循道、广东省长公署等多个机构管辖。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潮阳县先后属潮汕临时专员公署、潮汕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潮汕专员公署等8个机构管辖。 1958年3月起,潮阳县的达濠镇和部分地域的归属先后有所变动。 1983年7月13日,汕头地区与汕头市合并,潮阳县属汕头市管辖。 1993年4月9日,撤销潮阳县,设立潮阳市(县级),改由广东省直辖,汕头市代管。 2003年1月29日,潮阳撤市,设汕头市潮阳区。 |
1912年,潮阳县直属于广东省都督府。 1914年,属广东省巡抚使署潮循道。 1916年,属广东省长公署。 1920年底,直属广东省。 1925年,属广东省东江行政善后处。 1932年,属广东省东区绥靖委员公署。 1949年10月22日,潮阳解放。 至1967年2月,潮阳县先后隶属潮汕临时专员公署、潮汕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潮汕专员公署、粤东办事处、粤东行政公署、汕头专区行政专员公署。 1983年7月,汕头地区与汕头市合并,潮阳县隶属汕头市。 1993年4月,潮阳撤县设市,改由省直辖,汕头市代管。 2003年1月,潮阳撤市,设潮南区,成为汕头市辖区。 |
商、周时属百越之地。 秦汉时属南海郡揭阳县。 晋咸和六年(331)南海郡析出东官郡,澄海地域属东官郡海阳县。 宋宣和三年(1121)潮州增设揭阳县,与海阳、潮阳县合称“三阳”。 原澄海地域中的蓬洲、鳄浦、鮀江3都为揭阳县所辖,上外莆、中外莆、下外莆和苏湾4都为海阳县所辖。 明成化十三年(1477),从海阳县析出饶平县,澄海地域分属海阳、揭阳、饶平3县。 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置澄海县,隶属潮州府。 清康熙五年(1666),澄海全县民众分三批内迁,县建制裁撤,县地并入海阳县。 清康熙八年(1669)三月,澄海县恢复建制。 1912年,成立澄海县政府,隶属广东省都督府。 1921年澄海县境内的汕头埠及部分村划出,成立汕头市政厅,与澄海县分治。 1949年10月25日,成立澄海县人民政府,隶属潮汕临时专员公署。 1952年,南澳划入澄海县(上级没正式行文批准),成为澄海县的特区。 1953年5月,南澳从澄海县划出,恢复设县,不再受澄海县管辖。 1958年9月,成立澄海县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撤销澄海县建制,并入汕头市郊,同年11月重新恢复澄海县建制。 1967年3月,成立澄海县军事管制委员会,1968年4月成立澄海县革命委员会,分别隶属汕头地区军事管制委员会、革命委员会。 1974年11月,下蓬、鮀浦、岐山划归汕头市郊管辖。 1980年12月,撤销澄海县革命委员会,恢复澄海县人民政府。 1994年4月撤销澄海县,设立澄海市(县级)。 2003年1月撤销澄海市,设立汕头市澄海区,沿用至今。 |
远古为南交之地,夏属扬州南境,商为南越,周朝为扬越境地,战国时期为百粤地,秦以后为南海郡揭阳地,晋安帝九年(413)为绥安、海阳两县地,隋开皇十年(590)属义安县地,隋开皇十一年(591)属海阳县。 明成化二十一年(1485),置饶平县,属饶平县信宁都。 明万历四年(1576),南澳设漳、潮副总兵,南澳副总兵受福建、广东两省之制,又制二省之兵。 划深澳、隆澳属广东潮州府,云澳、青澳属福建漳州府。 清顺治三年(1646),南澳属郑成功藩地,清康熙三年(1664)属饶平县,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南澳设总兵,深澳、隆澳属广东潮州府,云澳、青澳属福建漳州府。 清雍正十年(1732),置南澳厅。 1912年改南澳厅为南澳县,直隶广东巡按按使。 1914年,将云澳、青澳规划广东省,结束两省共管制。 1927年县政府迁至隆澳。 1938年日本侵略军攻占南澳,1942年日伪南澳县政府成立,饶平县海山岛归南澳管辖,称第四区(后规划饶平县管辖)。 1945年南澳光复。 1947年,南澳属广东省国民党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专署管辖。 1950年2月23日,南澳解放,同年6月1日,成立南澳县人民政府,同年10月1日起隶属广东省人民政府潮汕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 1952年,南澳属粤东行政公署管辖。 同年6月,撤销南澳县建制,改称为澄海县南澳特区(因国务院没有批准,没有对外公布)。 1953年5月,南澳恢复县级建制。 1956年11月16日,南澳属汕头专区辖区。 1959年,撤销南澳县级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饶平县,称饶平县南澳人民公社(1959年3月20日,国务院行文批准执行)。 1960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南澳县,隶属汕头地区。 1980年12月,属汕头地区行政公署管辖。 1983年12月22日,南澳县属汕头市管辖,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