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为九户地。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辟为县治所。 民国二年(1913年),为中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改设为一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改县直辖镇。 1950年4月,复设为中区。 1958年,改称红星公社。 1961年,改为德党区。 1969年,称东方红公社。 1971年,改为德党公社。 1976年,复设镇。 2004年3月—8月,勐汞乡、明朗乡先后并入德党镇。 |
明清,为11户地,改土归流设团长及巡检主政。 民国元年(1912年),改巡检为分治员。 民国二年(1913年),改为县佐。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改设第五区,下设5乡。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第五区分为兴华镇和朝阳乡。 1950年,称为北区,后改称第五区,下设9乡、1镇。 1951年,保山地区的忙蚌、怕南,划归县辖,并入镇内。 1959年,为五星公社。 1964年,改为小勐统区,下设14公社。 1969年,称胜利公社。 1971年,称小勐统公社,辖20大队。 1984年,公社改区,辖1镇、15乡。 1988年,改小勐统镇。 |
唐南诏至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是啖、城、路、府、土州设治所在地。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曾设永康独立保,先后隶中区、一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归二区名为永康乡。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为永康独立乡。 1950年,为永康民族乡。 1959年,成立幸福公社。 1964年,更名永康公社。 1984年,改永康区。 1988年,改永康镇。 |
明清,为土司治下4户地。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为县属第四区,辖区包括今属镇康县的凤尾、勐捧。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后,为天池镇。 1950年,为西区,后称四区。 1958年,区改公社,为红旗公社。 1964年,永德、镇康分县,公社建制被撤销。 1973年1月,复建勐板公社。 1984年3月,改勐板区。 1988年,改勐板乡。 |
明清,土司时代为东8户地。 民国时期,为东区、鼎石及文化镇辖地。 解放后,曾先后隶属班卡及永康。 1973年,始设乡级行政,名亚练公社。 1984年,公社改区,辖11乡、116自然村。 1988年,改称亚练乡。 |
明清至民国,属顺宁琼英乡辖地。 1950年后,为风庆县郭大寨区所属。 1966年,凤庆县11小公社划归永德县,并与永康划出3小公社合并,新辟乌木龙区。 1969年,改名五七公社。 1971年,改名乌木龙公社。 1984年,公社改区。 1988年,改乌木龙彝族乡。 |
明清至民国,乡地属耿马土司,设圈官统治。 1951年,划入永德县辖,隶耿东区。 1953年,从耿东区划出富祥、大平掌、班尾、曼来、芹菜塘,成立大雪山工作委员会,直属临沧专署。 1959年,划归永德,析为花山、南屏2公社。 1961年,改称大雪山区。 1969年,改为五一公社。 1973年,改称大雪山公社。 1984年春,公社改区。 1988年,改称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乡。 |
明清为,上10户地。 民国时期先后,设东区、二区、鼎石镇、文化镇。 1950年,名东区,后称二区。 1958年,称团结公社。 1964年,划归永康公社。 1971年,改为班卡公社。 1984年,改班卡区。 1988年,改班卡乡。 |
明清至民国,属耿马县。 1951年,划归县辖,名耿东区。 1953年,东北部原富祥乡划大雪山工作委员会。 1959年,称胜利公社。 1961年,撤销大公社,恢复区建制,名崇岗区。 1969年,设向阳公社。 1971年,改称崇岗公社。 1973年,辖区黑龙、忙角2大队划归大山公社,崇岗公社辖15大队、171生产队。 1984年,复名崇岗区。 1988年,改崇岗乡。 |
明清时期,为上10户地。 民国时期,为东区、二区、鼎石镇、文化镇地。 1950年后,属东区、二区、班卡区。 1954年后,为松林区属地。 1959年后,划归大地公社、崇岗区。 1973年,从崇岗公社划出11大队,组建大山公社。 1984年春,公社改区,下辖8乡。 1988年,改大山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