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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明清,为九户地。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辟为县治所。

民国二年(1913年),为中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改设为一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改县直辖镇。

1950年4月,复设为中区。

1958年,改称红星公社。

1961年,改为德党区。

1969年,称东方红公社。

1971年,改为德党公社。

1976年,复设镇。

2004年3月—8月,勐汞乡、明朗乡先后并入德党镇。

明清,为11户地,改土归流设团长及巡检主政。

民国元年(1912年),改巡检为分治员。

民国二年(1913年),改为县佐。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改设第五区,下设5乡。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第五区分为兴华镇和朝阳乡。

1950年,称为北区,后改称第五区,下设9乡、1镇。

1951年,保山地区的忙蚌、怕南,划归县辖,并入镇内。

1959年,为五星公社。

1964年,改为小勐统区,下设14公社。

1969年,称胜利公社。

1971年,称小勐统公社,辖20大队。

1984年,公社改区,辖1镇、15乡。

1988年,改小勐统镇。

唐南诏至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是啖、城、路、府、土州设治所在地。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曾设永康独立保,先后隶中区、一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归二区名为永康乡。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为永康独立乡。

1950年,为永康民族乡。

1959年,成立幸福公社。

1964年,更名永康公社。

1984年,改永康区。

1988年,改永康镇。

明清,为土司治下4户地。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为县属第四区,辖区包括今属镇康县的凤尾、勐捧。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后,为天池镇。

1950年,为西区,后称四区。

1958年,区改公社,为红旗公社。

1964年,永德、镇康分县,公社建制被撤销。

1973年1月,复建勐板公社。

1984年3月,改勐板区。

1988年,改勐板乡。

明清,土司时代为东8户地。

民国时期,为东区、鼎石及文化镇辖地。

解放后,曾先后隶属班卡及永康。

1973年,始设乡级行政,名亚练公社。

1984年,公社改区,辖11乡、116自然村。

1988年,改称亚练乡。

明清至民国,属顺宁琼英乡辖地。

1950年后,为风庆县郭大寨区所属。

1966年,凤庆县11小公社划归永德县,并与永康划出3小公社合并,新辟乌木龙区。

1969年,改名五七公社。

1971年,改名乌木龙公社。

1984年,公社改区。

1988年,改乌木龙彝族乡。

明清至民国,乡地属耿马土司,设圈官统治。

1951年,划入永德县辖,隶耿东区。

1953年,从耿东区划出富祥、大平掌、班尾、曼来、芹菜塘,成立大雪山工作委员会,直属临沧专署。

1959年,划归永德,析为花山、南屏2公社。

1961年,改称大雪山区。

1969年,改为五一公社。

1973年,改称大雪山公社。

1984年春,公社改区。

1988年,改称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乡。

明清为,上10户地。

民国时期先后,设东区、二区、鼎石镇、文化镇。

1950年,名东区,后称二区。

1958年,称团结公社。

1964年,划归永康公社。

1971年,改为班卡公社。

1984年,改班卡区。

1988年,改班卡乡。

明清至民国,属耿马县。

1951年,划归县辖,名耿东区。

1953年,东北部原富祥乡划大雪山工作委员会。

1959年,称胜利公社。

1961年,撤销大公社,恢复区建制,名崇岗区。

1969年,设向阳公社。

1971年,改称崇岗公社。

1973年,辖区黑龙、忙角2大队划归大山公社,崇岗公社辖15大队、171生产队。

1984年,复名崇岗区。

1988年,改崇岗乡。

明清时期,为上10户地。

民国时期,为东区、二区、鼎石镇、文化镇地。

1950年后,属东区、二区、班卡区。

1954年后,为松林区属地。

1959年后,划归大地公社、崇岗区。

1973年,从崇岗公社划出11大队,组建大山公社。

1984年春,公社改区,下辖8乡。

1988年,改大山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