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宫,也称东岳庙。位于陆良县公安局中枢派出所院内。现仅存大殿。大殿坐北向南,占地面积173.25平方米。
大殿为单檐歇山顶抬梁式土木结构建筑。5开间,通面阔14.8米、进深9.8米、檐高5.1米。明间通面阔5.2米,左右次间通面阔各3.1米。东西两端山墙沿檐柱砌筑,两端原廊道现已改为稍间,2稍间通面阔各1.7米。四檐内外均置斗拱,明间平身科4攒,左右次间各2攒,稍间1攒。大殿内檐设置斗拱,后檐外檐装有斗拱板,顶棚装有彩绘天花板。大殿屋面施青灰色瓦当,明间正脊顶部置金黄色琉璃双龙抢宝造像,四脊施金黄色琉璃瓦当。翘角上置吻兽。
据东岳庙碑记载,东岳庙始建于明嘉靖六年(1527),重建于清康熙三十年(1691)。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东岳宫收归国有,进驻陆良县公安局。1996年,陆良县公安局对东岳宫大殿进行维修,改做警官俱乐部,室内天花板被遮盖,大门被更换。东岳宫大殿建筑举架高大,结构稳定,保存基本完好。建筑对研究明、清时期当地坛庙建筑风貌、宗教习俗等提供了实物资料。
2013年5月,曲靖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