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平坡墓群位于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平坡社区平坡村民小组西南村子边缘。墓地地处潇湘河上游,地形以山地为主。
1978年在墓地发现青铜器。1982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在残存的土堆上发现大量残破陶片、五铢钱等。2001年11~12月,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曲靖市麒麟区文物管理所联合对墓地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发掘面积110平方米。发掘清理竖穴土坑墓204座(其中6座为近代墓、198座为青铜时代墓)、灰坑6个、火葬墓5座。墓葬均为竖穴土坑墓,从土墩上部至底部皆有分布,且分布密集。大部分墓葬相互间均有叠压或打破关系,墓口多已被扰动,底部墓葬打破生土,未见封土堆墓葬。198座青铜时代墓葬中,具有腰坑的墓葬2座,异穴合葬墓4座,未成年人墓葬3座。墓葬均为小型墓葬。墓口一般长1.9~2.85米、宽0.5~1.24米、深0.1~0.9米。多数墓葬头端距离稍宽于足端,墓壁较直,墓底平整。少数墓葬底部残存少量板灰痕迹,据此推断应有木棺作为葬具。墓葬中人骨均已腐朽,多数墓葬葬式不明。部分墓葬从耳玦、手镯、装饰品等摆放位置推断,葬式为仰身直肢葬。从随葬品摆放位置确认,墓向多为50°~240°,最大者270°,最小者130°。
墓地出土随葬器物的墓有125座,没有随葬品的墓有73座。随葬陶器的墓有72座,占有随葬品墓葬总数近三分之二。随葬器物依质地可分为陶器、青铜器、铜铁合制器、铁器、玉器、玛瑙器、石器、木器、漆木器等共计10类,约400余件。陶器一般置于墓主头、足两端,兵器、生产工具等置于墓底中部,玉耳玦、陶手镯、铜扣饰等装饰品置于墓主人生前佩戴的位置。随葬品以陶器居多,平底器为主,兼有极少圈足器,不见三足器。陶器器形主要有深腹大喇叭口罐、圆腹罐、壶、瓶、尊以及小罐、纺轮、手镯等。圈足器仅有2件,红陶盘亦较为少见。常见的陶器组合为2罐(一大一小)。青铜器数量不多,主要有兵器、生产工具、生活用具、装饰品、钱币等。器形主要有无胡戈、矛、-机、刀、削、斧、釜、鍪、带钩、马具、甲片、镶绿松石扣饰、圆形猴面纹扣饰、人面纹扣饰、圆形泡饰、钱币等。铜铁合制器有铜骹铁矛、铜柄铁剑。铁器有戈、矛、斧、凿、环首刀、釜、铁支架等。玉器均为装饰品,有镯、耳玦、管、珠。漆器均已腐朽,可辨出器形者多为耳杯。此外,尚有少量的石器、玛瑙珠、料珠等。
墓地随葬器物的差异表明墓主人的身份、社会地位已经产生一定分化,但拥有财富和权力的人,与平民百姓在血缘、姻亲关系的作用下,死后同处一地,层层叠压埋葬于同一墓地之中,文化现象类似于八塔台、横大路墓地。
墓地中共清理了6个灰坑。灰坑开口层位同属第3层下。平面形状为圆形和椭圆形两种,坑开挖相对较规整,直壁,平底。灰坑性质及用途可分为2类:一类为坑内堆积包含有炭屑、碎陶片,与当时的祭祀活动有关,或为“祭祀坑”;另一类坑内堆积包含物则以天然河卵石块为主,从坑口至坑底均有发现,且堆积无任何规律,是当时人们营造墓地、墓穴时有意开挖用以放置乱石的“积石坑”。
根据随葬器物形态、组合关系的变化及墓葬层位关系将平坡墓群分为四期。根据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实验室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考古科技实验研究中心碳十四实验室的测定分析,平坡墓地第一期墓葬年代约为春秋中晚期;第二期墓葬年代为战国早期;第三期墓葬年代大约在战国晚期至西汉早期;第四期墓葬年代为西汉晚期。
潇湘平坡墓群与八塔台墓群、横大路墓群具有相同的文化因素及特点,当属于同一文化类型。潇湘平坡墓地考古发掘,对于进一步认识、了解曲靖盆地早期青铜文化面貌,尤其是对验证《史记·西南夷列传》滇国“其旁东北有劳浸、靡莫,皆同姓相扶”这一重大族属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实物依据。
2005年6月,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